一、妊娠合并心脏病 (一)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1.妊娠期 总血容量于妊娠第6周开始增加,32~34周达高峰; 2.分娩期 分娩期为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。 3.产褥期 产后3日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 (二)种类和对妊娠的影响 目前妊娠合并心脏病最常见的类型是先天性心脏病,左向右分流型(房间隔缺损、室间隔缺损、动脉导管未闭)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 (三)心脏病孕妇最危险的时期 妊娠32--34周,分娩期和产褥期最初3日内。 可以妊娠:心功能1、2级患者;不宜妊娠:心功能3级及以上患者。 (四)处理 1.防治心力衰竭:早期心力衰竭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,如地高辛0.25mg,每日2次口服,2~3日后可根据临床效果改为每日1次,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。 2.分娩期:胎儿娩出后,产妇腹部放置沙袋,防止腹压骤降诱发心衰。(双胞胎的也要放沙袋) 二、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中以乙型肝炎最常见,重症肝炎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。(这里注意是重症肝炎,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的死亡率不高的)。 (一)病毒性肝炎对妊娠的影响 分娩因肝脏受损,凝血因子合成功能减退,产后出血率就增高。 (二)临床表现及诊断 妊娠期出现不能用早孕反应或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,如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肝区痛、乏力、畏寒、发热等,部分患者有皮肤巩膜黄染、尿色深黄。妊娠早中期可触及肝大,并有肝区叩击痛,血清ALT、血清胆红素增高、尿胆红素阳性。 一句话就是有肝炎的表现加上妊娠的特征 (三)处理 1.妊娠期轻症肝炎:处理与非孕患者相同。有黄疸者应立即住院,按重症肝炎处理。 2.妊娠期重症肝炎:保肝治疗;预防及治疗肝性脑病;防治凝血功能障碍。 (1)保肝,用高血糖素、胰岛素、葡萄糖联合应用。 (2)预防肝性脑病,口服新霉素或甲硝唑抑制大肠杆菌,减少游离氨及其它毒素形成。 (3)防治凝血障碍,补充凝血因子,产前4小时至产后12小时内不能用肝素。 3.妊娠期:早期患急性肝炎,轻症积极治疗,继续妊娠。慢性活动性肝炎,适当治疗后应终止妊娠。 三、妊娠合并糖尿病 实验室检查 正常人的糖尿病:空腹血糖>7mmol/L 随机血糖>11.1mmol/L 妊娠期: 1.空腹血糖测定: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≥5.8mmol/L者,可诊断为糖尿病。 2.糖筛查试验:50g葡萄糖,5分钟内服完,1小时血糖≥7.8mmol/L为糖筛查阳性 3.葡萄糖耐量试验:空腹12小时后,口服葡萄糖75g,其正常上限:空腹5.6mmol/L,1小时10.3mmol/L,2小时8.6mmol/L,3小时6.7mmol/L。其中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,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仅1项高于正常值,诊断为糖耐量异常。(记住两串数字56103,86670。其空腹、1、2、3、分别为5.6、10.3、8.6、6.7) 治疗就用胰岛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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